赣南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副中心城市赣州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首批“全国文明校园”,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江西省“十三五”建设高校和教育部高水平运动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高校团队建设。 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评审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为“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优秀区域师范大学”。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万多平方米。设有15个教学学院,71个本科专业,覆盖10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14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400余人。现有省级一流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其中省级高水平学科1个)。建有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文化。拥有资源研究中心、江西省有机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等19个省级科研平台,建立了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博士后创新中心实践基地。
二、学院简介
赣南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是江西省高校中最早设立的体育系之一,始建于1959年。学院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舞蹈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表演)和学科教学硕士学位课程(体育)。设有体育教育学、运动训练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表演四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与训练为江西省省级重点学科,体育教育专业为江西省省级品牌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2018年体育教育专业综合评价位列全省第二。学院建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国家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户外教练培训单位、瑜伽(教练)国家职业认证培训基地、群众健身瑜伽运动标准培训基地、江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江西省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基地等省部级教学、科研和实践培训平台、江西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拥有《运动生理学》、《田径》、《学校体育》、《健美操》4门省级精品课程,形成了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相互促进的良好办学格局。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46人,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13人,江西省百千人才工程成员1人,江西省教学名师1人,江西省教学名师1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国际级裁判员1人,国家级裁判员10人。近年来,学院教师获国家级项目9项,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26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在SCI、CSSCI等重要收录期刊发表论文78篇,出版专着、教材36部。获江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
体育学院办学条件省内一流。体育场馆总面积106853平方米。拥有篮球(排)、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健美操、武术、田径等室内运动场地14个,风雨场地8个。篮球(排)球场。有标准田径场2个、室外篮球(排)场33个、室外标准网球场6个、游泳池2个,能较好地满足各类课程教学训练和举办大型比赛的要求。
学校现有本科生、硕士生1200余人。近年来,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学校学生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一人获得伦敦残奥会100米T12冠军和200米T12亚军,并分别创造和打破世界纪录。 ,1 一人在里昂世界田径锦标赛上获得T12 100米冠军,打破了世界冠军纪录。全国田径大奖赛上,一人获得女子100米冠军。两人在两项赛事中三度打破全国大学生田径纪录。一人曾平全国大学生田径纪录。 。 2018年获得第十八届亚洲青年锦标赛女子链球亚军、亚洲越野跑锦标赛冠军、第十三届全运会游泳两项冠军、全运会男子12公里冠军第14届亚洲越野锦标赛、全国5000米锦标赛。拥有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10000米冠军、5000米冠军、全国田径男子大奖赛10000米冠军、全国健美操冠军、江西省校园足球比赛冠军; 2019年,学校女足获得全国大学生女子足球比赛第三名、全国女子职业联赛第13名。 2020年获得全国女子职业锦标赛冠军。联赛排名第11位,获得2020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决赛资格。 2021年,学校女足将代表江西省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女足比赛。学校学生在2020年南京马拉松和全国马拉松锦标赛(奥运会马拉松资格赛)中获得男子冠军,获得东京奥运会参赛资格。 2014年、2018年连续两届省运会获得金牌总数和团体总成绩第三名。
3. 培训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水平专项技能、运动训练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够从事专业训练和业余训练以及指导全民健身活动的教练员和特级指导员,并能胜任体育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他岗位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体育人才。
四、招生项目、计划、学制及学位
(一)报名项目
1、第一类招生项目:游泳【要求一级(含)及以上运动员】、田径(田径项目、全能)、田径(田径项目)。
2、第二类招生项目:跆拳道、足球(十一人制)、篮球(五人制)、排球(女子)、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攀岩。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计划1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批准为准)。
(三)招生项目规划与分配
一、一类招生项目
(一)游泳:4人(若一名志愿者候选人中体育、文化双项合格的考生少于4人,则根据实际合格候选人人数确定第一志愿计划);
(二)田径(田径项目、全能):12人(体育、文化成绩双项合格的考生不足12人的,按实际合格的考生人数确定1人) -选择计划);
(三)田径(田径):24人(体育、文化成绩双双合格的考生人数不足24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首选方案) 。
2.二类招生项目
第二类招生项目及志愿完成计划为:(100-第一类招生项目及志愿完成计划)。
(一)足球比赛只能招收一名男守门员和两名女守门员;排球(女)只能招募一名自由球员。
(2)按照我校首选生源库中各项目合格人数(指体育特分和文化成绩双双通过者)占合格学生总数的比例, :计划项目数=(项目一合格志愿者人数/合格志愿者总数)×计划数。如果工程计划编号中有小数,则先舍去小数,只取整数。项目计划数少于1个的,按从大到小排序(如相同,按综合成绩、体育专长、语文、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成绩)。若计划尚有剩余,除项目计划少于1个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按项目计划编号舍去小数部分从大到小排序(若相同则排序)按拟录取考生综合成绩(体育专业、语文、数学、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增加1个方案。 (注:项目计划分配仅按照第二类招生项目划分)
3. 如果第一志愿候选人没有完成计划,第二志愿候选人将被录取:
(一)未完成第一类招生项目计划的,优先考虑完成第一类招生项目计划的:合格考生(指体育成绩、文化成绩合格,具有尚未被录取的)将按照综合分选拔田径(田径赛、全能)、田径(田径赛)、游泳依次放入一个计划,直至项目计划确定已完成或没有合格的学生。
(二)如有剩余计划,用于二类招生项目:根据我校二类招生项目,确定各项目合格学生人数(指体育、体育双项合格的学生)。文化成绩且尚未被录取)占该项目学生总数。合格人数比例分配,即:计划项目数=(志愿参加项目2的合格人数/志愿参加项目2的合格人数总数)×剩余计划人数。如果工程计划编号中有小数,则先舍去小数,只取整数。若项目计划数少于1个,则从大到小排序(若相同,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体育特长、语文、数学、政治从高到低排序) 。若计划尚有剩余,除项目计划少于1个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按项目计划编号舍去小数部分从大到小排序(若相同则排序)按拟录取考生综合成绩(体育专业、语文、数学、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增加1个方案。 (注:项目计划分配仅按照第二类招生项目划分)
(四)学制及学位
四年制本科,教育学学士学位。
5. 注册
(一)注册条件
1、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已参加学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考试机构)。
2、游泳项目要求运动员具有国家一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其他招生项目要求运动员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考生的运动水平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体系”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上公布的数据为准。
3、2021年报考考生等级证书核发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4、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将落实。
(二)报名
1、报名地址: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内的“普通高等教育体育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应用程序”。
2、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体育招生系统”完成报名,并核实运动员技术水平信息。
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3.报名:完成报名的考生应在“体育招生系统”填写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用。考生完成付款后,报名成功。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者信息不得修改。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10日12:00。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到的考生,需填写《报到申请表》(附件1)并于12点前提交至我校招生办(江西省) 2021年3月11日:00(江西省赣州市榕江新区赣南师范学院人文科技中心306室)。
6. 考试
体育训练专业招生采取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试科目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150分,四科满分600分。答案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2、体育专项考试满分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文化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18日。考生可于4月10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查看准考证。
文化考试是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标准化考点,按照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2、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至5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含现场确认),以及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打印等具体事项,以以“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及“体育教育联盟APP”发布的内容为准。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采取全国统一考试、地区统一考试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高等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体育专项考试严格按照总科教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项体育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2021年版)执行体育管理局。
兴奋剂检测将在体育专项检查中进行。违反兴奋剂规定或拒绝接受检测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7. 入场
(一)在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最低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的前提下,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持有运动员一级证书的考生,可按我校规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降低30分录取;持有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录取。线下入场控制最低文化分降低50分。
(二)根据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游泳项目考生单项成绩不低于85分,田径(田径项目)考生单项成绩不低于75分,田径(田赛、全能)项目考生的单项成绩不得低于跆拳道、篮球、排球(女子)、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的单项成绩不得低于55分,足球、攀岩考生专项成绩不得低于50分。
(三)在文化成绩、体育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和体育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照3:7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得分=(文化分/6)×30%+体育专项分×70%】。我校将按照网上考生填写的志愿阶梯顺序进行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序时,若成绩相同,则录取)按体育、语文、数学、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志愿的考生将首先被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按第二志愿录取。
(四)已被我校体育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五)录取后,我校将于7月下旬发出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新生须持通知函、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录取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
8. 推荐录取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录取运动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体科字[2020]155号)的规定、符合运动员推荐条件的候选人,按照文件要求办理;推荐运动员的录取计划另行列出。
九、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为479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价格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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